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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Ⅰ标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坭镇聚龙湾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Ⅰ标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G2025(SS)XS0004 项目名称: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Ⅰ标工程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服务类 预算金额(元):¥1,119,34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Ⅰ标工程检测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 其他:无。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80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检测服务期顺延到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任一材料:①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③《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任一材料:①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其中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其中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函) 4、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1)或(2)或(3)】和(4)项资质: (1)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应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注: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需要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资质证书延期通知。 (3)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 CMA 资质认定标志)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有 CMA 资质认定标志);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采购主要的检测项目。 5、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 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1、 时间:2025年 5月16日至2025年5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 方式: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为企业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 上午9:30 (0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2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2号楼)。 五、本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其他交易”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jiexin.com.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3、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或传真(0757-87761288)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选取采购文件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场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联系方式:0757-875632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6号二座3号楼305 联系方式:0757-87761288 邮箱:gdjiexin2019@163.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7-8776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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