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水区芦苞镇三水大道北427号江畔明珠花园之2幼儿园家私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JXGC-2024(SS)11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三水区芦苞镇三水大道北427号江畔明珠花园之2幼儿园家私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上午9:30,更正为:2024年12月31日 上午9:30。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内容有修改,请各投标人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三水区芦苞镇三水大道北427号江畔明珠花园之2幼儿园家私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清单”。按修改清单内容进行报价。 3、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条款: 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货物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剩余合同金额的2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违约扣款事项,中标人提供付款申请表、对应申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4)本合同支付方式:所有支付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申请付款资料及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 (5)所有结算款由采购人以银行划款的方式划入中标人名下的结算账户。 (6)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印花税(合同双方印花税均由中标人承担并缴纳)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合同款时,向采购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修改为: 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货物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3)剩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违约扣款事项,中标人提供付款申请表、对应申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4)本合同支付方式:所有支付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申请付款资料及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 (5)所有结算款由采购人以银行划款的方式划入中标人名下的结算账户。 (6)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印花税(合同双方印花税均由中标人承担并缴纳)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合同款时,向采购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佛山市三水东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镇中路2号 联系电话:0757-87231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6号二座3号楼305 联系方式:0757-877612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7761288
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